我因为被行政部门处罚,因而,申请办理行政裁决,当到第58天和,一不小心的领导干部撤了回家,烦请刑事辩护律师跟我说,我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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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委托
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应当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5、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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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
3、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
4、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人应当向本机关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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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
1.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申请是否属于重复申请。
3.案件是否已由人民法院受理。
4.申请手续是否完备。
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申请分别作以下处理:①复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予受理。②复议申请符合其他法定条件,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③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和相应的处理方式,而不能简单地一退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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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