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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开具哪些税率?

2020-04-22 18: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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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开具哪些税率?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开具哪些税率

  系统支持填开税率为17%,13%,11%,6%,5%,4%,3%,1.5%,0%和“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企业应自觉根据当前的增值税政策填开发票,所选税率应符合国税局要求,以免造成开具的发票无效。

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开具哪些税率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对丢失普通发票的税务处理,目前各地政策规定不一,参照如下: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监控管理办法》(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7号)第十九条规定,已开具发票的发票联遗失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开票方丢失发票联的,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国税机关,在县级以上报刊登报声明作废、接受行政处罚后,作废该份发票或开具相应红字发票,并重新开具发票给受票方。

  (二)受票方丢失发票联的,可持县级以上报刊刊登的作废声明和主管国税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开票方请求重新开具发票。开票方据此开具红字发票后,为其重新开具发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版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第四条,关于通用机打发票的作废、红字冲减问题规定:通用机打发票因发票损毁、丢失、开具错误等需要作废的,除在实物发票上注明作废外,还需在《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中做作废处理并在备注项中标明作废原因。对于丢失发票的还应向税务机关及时报告接受处理。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国税发[2007]156号)第十七条,对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销售方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和记账联复印件到购买方主管国税机关验证相符后,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验证结果通知书》作为记账凭证。

  三、普通劳务发票税率

  (一)以个人名义去税务局开劳务费发票:

  1、去税务局开个人劳务发票,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不足4000元的,扣减800的免征额,超过4000的,扣减20%的免征额。

  2、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二)以个体工商户、劳务公司的名义开劳务费发票,则缴纳营业税带附征是5.65%,

  具体为:

  应交营业税=劳务费×5%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金额×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额×2%

  水利基金=营业税金额×1%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开具哪些税率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系统支持填开税率为17%,13%,11%,6%,5%,4%,3%,1.5%,0%和“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企业应自觉根据当前的增值税政策填开发票,所选税率应符合国税局要求,以免造成开具的发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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