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个人所得税,我们公司倒闭了,他要提前发我们工资,就是说一月份会发两次工资,那这样的话,个人所得税的话,会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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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在这方面没有明确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应于取得所得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所在单位补发工资,应于补缴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尽管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对此明文规定,但可以参照所属地区相关特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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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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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情况,个人所得税是单位统一缴纳的,也就是单位统一从员工工资里扣除个人所得是,到税务部门统一缴纳的。但有时候税务系统出问题亦或是单位财务出了差错,个人所得税就需要员工本人去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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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