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咨询

经法院确认过的债权是否需要申报

2021-07-25 13:4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报债权的范围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等等
  • 申报债权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说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的性质和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备抵消权资格的债权人,在抵消权的范围内可免予债权申报
  •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