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相信大家都不怎么陌生,很多经济活动都是要交印花税的,股权转让就是要交印花税的一种经济活动。那么,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填写申报表呢?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的情况有哪些呢?股权转让印花税由谁交纳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权转让印花税申报涉及材料:
1.股权转让信息登记表
2.股权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3.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
4.税务事项受理通知书
(二)印花税申报办理流程:
1.自然人股东完成股权转让,与工商部门申请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2.自然人股东向地税部门或工商部门索取“股权转让信息登记表”并填报相关股权转让的情况。
3.自然人股东纳税人凭借股权转让信息登记表、股权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及股权转让合同在地税部门申报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4.地税部门审核资料开具《税务事项受理通知书》交自然人股东纳税人
5.地税部门并告知自然股东纳税人提供给地税部门核查的有关资料。
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主要分两种情况:
1. 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按照“股权转让书据”交纳印花税。2007年5月30日,该税率已经由1‰调整为3‰。
2. 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即除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以外的股权转让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税【1988】255号、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时,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并且外商投资者境外交易股权只是在境外付款,必须在境内办理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所以该股权转让协议应该在带入境内时按规定的税率贴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因此,股权转让的双方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因此,股权转让印花税由双方进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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