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咨询

合伙企业需要股权成熟机制和回购吗?如果需要应该是怎么样的机制

股权
2019-06-11 19:15: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成立合伙企业的法律要求:
    1、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2、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应当认定为合伙关系成立。
  •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