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咨询

我在一个朋友公司出资占3%股份,签订了一份股权代持协议,受托方签名不是法人,有没有问题?

股权
2019-07-10 12:02: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股权代持协议通常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但是,如果股权代持协议存在不合法的条款,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如果存在如下情形,则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破产规定》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根据该规定,破产企业如果在宣告破产之前对外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 你好: 如果你的出资未被记载于股东名册中,但公司及其他股东对你实际出资事实知晓,并通过允许你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向其分配红利等行为承认其股东身份的,可直接对你股东身份予以确认,无需再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此时你可以对外转让股权。即你需要先提出显明股东的诉讼再转让股权。
    如你已经具备隐名股东身份,你是不能够直接要求退回股金的。当然如果你不具备隐名股东身份,你可以要求把出资转为债权,要求偿还。 当然能否退股,还需要看参考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
    建议你委托当地的律师面谈为宜
  • 首先主体不一样,公司财产属于公司法人,由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代虚拟的法人行使和保管、处分财产。而公司股权属于股东,股东可以按股权的多少行使对于公司的股东权。
    其次权利性质不同:公司财产属于法人的财产权可以依据法人的意思自治作出处分而公司股权属于社员权,是股东通过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取得的对公司事项的表决权,其股权转让受到公司组织形式的不同有不同程度上的限制。
    之所以设置这两种权利,主要是现代《公司法》就是为了将公司的财产和管理权的分离。使得出资人无法任意处分其财产,也无法直接的管理公司,从而确立法人制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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