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咨询

彼此各持仓50%,己方本是法定代表人,另一方没经自己愿意法人变更、股份、公司股东,我想问一下要如何解决?

其它
2020-02-27 12:3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 公司股权变更程序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申报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
    (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
    (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以下: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及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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