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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常见纠纷有哪些

2019-03-13 17: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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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中,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离婚协议书过于形式化,从而引起纠纷出现的例子很多。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离婚协议常见纠纷有哪些?离婚协议书里写房子归女方有法律效力吗?修改离婚协议需要什么要求?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离婚协议常见纠纷有哪些

  一、离婚协议常见纠纷有哪些

  1、离婚协议签订了,但却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离婚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拿到离婚证,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条件是不能必然生效的。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不能生效。可见,签订了离婚协议,不要以为以后拿到法院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能作为法院的参考。

  2、很多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经过多次反复商议,曾产生了多份离婚协议,虽然只有一份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但这不影响其它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以该约定为准;如果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到的内容,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之前的离婚协议的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又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如果在离婚后,又就原共同财产的处理或其它事宜再作出新的约定,以新的约定为准。

  二、离婚协议书里写房子归女方有法律效力吗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尚未生效。法院会按法定的分配方法予以判决。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修改离婚协议需要什么要求

  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所以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协议纠纷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要想避免发生离婚协议纠纷,夫妻双方在签协议时一定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清楚的方面最好请律师指点,或向法院起诉离婚。若您还有其它的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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