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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分配如何规定

2019-07-17 10: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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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婚姻是每个人的追求,是让人向往的。但是,一旦婚姻成为了不幸,失去了安全感,那就是一场灾难。因此在婚姻成为不幸的时候就会选择离婚,当然离婚双方也会或多或少产生一些纠纷。那么离婚财产纠纷分配如何规定?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离婚财产纠纷分配如何规定

  1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等等,但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不能作为夫妻财产进行分配。

离婚财产纠纷分配如何规定

  2、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时一般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做出判决。

  3、夫妻双方也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或者各自所有,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那么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法院在分配财产时理应予以采纳。

  二、离婚财产纠纷如何起诉

  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发给《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发给《民事裁定书》,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4、人民法院在《举证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指定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人民法院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三、离婚财产纠纷的处理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财产纠纷分配如何规定、离婚财产纠纷如何起诉以及离婚财产纠纷的处理原则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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