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咨询

我是原告,财产保全6个月了,一审判决允许离婚,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我再次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吗?

离婚
2021-04-16 07:48: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次起诉,是指一审法院判决后,有一方当事人不服而提起上诉。对于上诉案件的审限,法律有明确规定,判决的上诉审限为三个月,裁定的上诉审限为30天。因此,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进行了开庭审理的情况下,一方在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认为交通事故的审理判决结果不服,存在异议的,可以依法到法院申请上诉,法院会依法进行办理。
  • 你好,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 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第二, 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
    第三, 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第四, 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