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咨询

我的东北女孩和南方人结婚同居后,发现他有生理疾病,没给我钱就提出离婚,彩礼要退款吗?

离婚
2021-04-17 12:49: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结婚的彩礼不属于共同财产。理由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理由】【赠予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按照我国民间婚俗,结婚的时候,男方都要向女方赠送彩礼,并由女方自由支配。《婚姻法》规定,赠予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列。

    二【《婚姻法》规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已结婚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话是需要退还彩礼的,法定的需要退还彩礼的情形有: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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