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但被告不同意离婚,开庭后未作出判决,由于特殊原因,女性要求撤销诉讼,现在男性不同意撤销诉讼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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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须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现役军人,他如果不同意离婚,除非其有重大过错,否则你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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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定理由第一次会判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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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告没有感情确已破裂的确凿证据,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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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