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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积金住房提取条件

2022-01-0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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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大家对公积金多多少少都有所了解,目前公积金的主要作用是用于贷款买房,若具备了法定的提取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使用,那么,陕西省公积金住房提取条件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陕西省公积金住房提取条件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八)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九)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十)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

  (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十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陕西省公积金住房提取条件

  二、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是什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另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应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陕西省公积金住房提取条件的相关内容,通过阅读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公积金并不是想提取就可以提取的,还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如果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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