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成都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2-01-17 16: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公积金属于对在职职工的一种社会保障,职工若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提取公积金使用的,因此,很多人都很关注怎么提取公积金,那么,成都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都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成都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偿还房屋贷款;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

  三、公积金可以自己交吗

  (一)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应该是由和员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金额进行代扣代缴的,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职工和哪家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家单位就需要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职工个人是无法办理的。

  (二)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在发放工资的时候进行代扣的,并且要加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是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来执行的。

  (四)而有的职工在离职之后,为了享受贷款了利率的优惠想要自己交公积金,其实,原则上来说个人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但是假如你可以找到挂靠单位,自己缴纳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你需要承担所有的公积金费用,然后让该单位帮你缴纳,这也是很多人通常采用的一个方法。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成都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内容,由上述可知,如果不具备公积金提取的法定条件,是不能提取公积金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