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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刚搬进蒙城,不到半年房子就要拆除了。 没有营业执照属于代理店就没有营业执照! 现在就撤走! 我废家电回收的地方有1000平方,你能补偿吗?

其它
2020-05-07 18:13: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补偿就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让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形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就简单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国家房屋拆迁的法定依据,但是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起。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周转补偿费,用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按照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按照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是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当然还有细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者是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 营业拆迁补偿计算,一是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三是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
    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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