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咨询

我是一个搬迁户。搬迁期间,开发商给我写了一封承诺书,承诺给我一套11o平方米(具有正式意义)和另一套60平方米,表示两套承诺可以通过合并的方式交付给他们。本承诺书加盖开发商公章、签名和指纹,并加盖拆迁办公室合同专用章。我想请教律师。这份承诺书有效吗?如果我不按照这个承诺分房间,我该怎么起诉他们?

2022-05-30 07:3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有效。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应视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证明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的书面文件。《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 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承诺本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超过有效的承诺期限,要约已经失效,对于失效的要约发出承诺,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的要约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时对要约的内容作了修改变动,则需要看所修改的内容是什么,判断是否有效。合同法明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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