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咨询

我离开公司后,根据合同,我的工资将在三个月后支付。离职后不久,我去了另一家公司。这两家公司有相似的项目。第一家公司拒绝支付欠我的工资,理由是我泄露了商业秘密。当时,我和第一家公司之间只有一份简单的雇佣合同,没有涉及与此内容相关的协议。我怎样才能按照法律程序追讨我的欠薪?

2020-09-15 22:47: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还要找一些同事为你作证证明单位拖欠工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按规定,公司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你可以投诉对方。
  • 与公司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这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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