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咨询

您好,商业秘密的立法变化如何?

2022-08-07 07:33: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商业秘密的立法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也就是说,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应当包括四个构成要件:即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3、具有实用性、
    4、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