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咨询

对于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和技术开发人员来说,在签订合同时,“竞业限制”和“商业秘密保密”有什么区别?《劳动法》提到,具有“竞业禁止”条件的员工存在时间和补偿费用问题。对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员工,是否也存在时间和报酬问题?

2022-08-07 12:43: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有区别,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区别如下:
    1.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后者是约定义务。
    2.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
    3.承担义务的时间不同。等等
  • 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避免不正当竞争,《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即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竞业禁止义务是一种约定义务,竞业禁止义务来源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保密义务则是一种法定义务;
    2、限制的行为不同;
    3、生效条件不同。竞业禁止协议是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生效条件。保密协议的生效并不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为前提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