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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在继承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2018-06-3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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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遗产继承方式有很多种,包括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等等几种。遗赠的概念在大家的脑海中肯定是没有其他继承方式清晰的。遗赠在继承法中是怎么规定的?找法网小编带您了解。

  遗赠在继承法中的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以上就是本文全部内容。遗赠继承和法定继承相比,是遗赠继承优先的,但是对于遗赠没有处理的财产,是进行法定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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