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40岁的叔叔得了癌症,生病期间婶婶背着家人离婚,家里分给婶婶,16岁的儿子给叔叔,几个月后叔叔病情恶化,说不出话来了,叔叔去世后,冷酷的婶婶有可能把儿子丢给70岁的爷爷奶奶,叔叔去世后,他的儿子是谁养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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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那么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孩子的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其双方不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老人代为抚养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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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能,可以订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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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形成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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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