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咨询

与影楼拍摄照片,未经过我允许将我照片用于商业宣传,而我的肖像权已经与文化传媒公司签署 在双方合同签署中,有一条:甲方拥有本片的版权,乙方摄影师拥有署名权,乙方在不损害甲方名誉的前提下拥有照片共同使用权。 想询问一下,是否侵犯我的肖像权

名誉毁谤
2019-07-01 13:20: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版权即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是以 “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侵权责任的确定一般是:一是以 “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关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具体赔偿问题,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做出一个详细的赔偿标准规定,实践中往往是根据上文中提及的六种因素进而确定赔偿数额的。
  •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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