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咨询

作者A写了一篇文章,出版商给了这张照片……摄影师B发现这张照片是他自己的……摄影师起诉作家一个出版商侵犯了他的版权。出版商承认侵权,但作者认为这张照片是与他自己合作的,怎么做?

2020-05-17 08:40: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认定须有侵犯网络著作权的不法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45条和第46条规定了各种不同的侵犯著作权的使用行为,主要包括: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即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发表的作品公之于众,侵犯其发表权的行为;  
    2.未经合作作者的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侵犯了其他作者的发表权、改编权或获酬权;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付酬,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获酬权;  
    7.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  
    8.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即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授权,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
    9.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侵犯了他人的专有出版权。  
    10.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侵犯了表演者权;  
    11.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即盗版行为;  
    12.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  
    13.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 与被侵权事实相关联的事件、通讯记录、票证以及出版发行方面的相关协议等等,只要能够印证侵权行为的依据,都可以作为证据。一【证据的价值】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没有证据价值。二【《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三【证据的“三性”要求】所谓证据的“三性”指的是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以及证据的合法性。必须同时具备“三性”,方可作为证据使用。最高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有如下具体的规定: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1、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根据2004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五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
    (3)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简单概括以上规定,违法所的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复制侵权光盘在一千张以上的,即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该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3)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
    (3)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简单概括以上规定,违法所的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复制侵权光盘在五千张以上的,即可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就是有关侵犯著作权罚款金额的规定的内容。
  • 图片侵权的有关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解决:  1)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或版权代理机构或其它第三方作为调解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行政投诉。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者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以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3)民事诉讼。作者或权利人的版权被侵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权利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仲裁。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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