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状包括以下内容:
1、写明自诉案件反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并标明其与处诉案件当事人的关系;
2、写明诉讼请求;
3、写明事实和理由;
4、在
证据情况上,要对证据、证人名单以列举的方式逐个写清,以便人民法院予以查证核实;
5、依次写明受理该反诉案件的人民法院的全称、反诉人的姓名、反诉时间以及有关附项内容。
反诉状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民事案件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以抵销或吞并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时使用的文书。
反诉人在证据部分,可以申请证据保全,也就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