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咨询

律师,你好,朋友买房租20万,租是2015年8月,租是2016年1月16日,还款日是2017年12月,在有效的诉讼期内,谢谢

2020-06-17 22:20: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这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还款期限可以双方约定,约定五年内随时还款是正常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借条格式: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 1、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如果债权人不讨要的话,可以日后还。但是如果债权人要求还钱,随时讨要都是合法的。因为借条如果没有写还款日期,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找借款人还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一)借条最好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二)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三)可以不写借款的原因,因为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四)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五)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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