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房子,2016年8月到期。从2015年12月开始,我去看房子,发现很多顶部漏水,墙壁渗水。我可以拒绝取房或要求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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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属于质量问题,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将质量纠纷的解决方法明确约定在购房合同中,签订购房合同前须留心购房格式合同,对于合同中可选择和协商的内容,应特别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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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漏水属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要求出卖人进行修复,但不能仅因为房屋漏水而主张退房。房屋漏水严重影响居住,买受人可要求退房。
2、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水,出卖人有义务进行维修,如果出卖人拒绝修复,买受人可自己先行修复并保留好修复费用的相关
证据,再让出卖人承担修复费用和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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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墙皮脱落、屋内漏水等由于工程质量而出现的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但不能因此而要求退房。如果经有关机构检测后,确实发生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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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