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九月份与卖方签订了一份购房三方协议。总房价为95万元,已交2万元押金。既然房价在上涨,卖方想违约。三方协议规定了双重存款和我们的所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损失费用。但是,房价已经超过了100万元,我买不起房子。我可以向违约方要求额外赔偿吗?或者,如果我将违约方告上法庭,我是否可以向法庭申请冻结出售有争议的财产,直至判决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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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
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的
违约金,也可根据合同法之规定,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可以主张相应的利息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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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明请求事宜、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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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起诉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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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