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平安普惠贷款6万元,分36期还,属高利贷么?我还了26期,还款78000多,剩于部分可以不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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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双方之前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就属于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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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年利超过36%的属于高利贷,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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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率只要超过了年利率的24%,即属于高利贷,利息超过24%不超36%部分,已经偿还的不能要求归还,没有偿还的可以拒绝偿还超出24%的部分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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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