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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什么意思

2021-12-29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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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成立一家公司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仅需要准备好齐全资料,还需要准备好充足的资金,公司的注册资金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实缴,一种是认缴,那么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什么意思?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什么意思

  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什么意思

  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特点

  (一)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以及缴足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的,不需设立注册资本的最低门槛,也不再限定在两年内缴足。

  (二)减少行政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

  (三)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

  (四)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

  (五)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六)不再公示注册资本实缴数额和期限,使公司主体在市场地位平等的条件下竞争,促进科技技术和创造创新等非财产性贡献的价值得到法律上的认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三、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什么意思等知识,由此可见,现在对于公司注册资金,在设立之初已经没有实缴要求了,只需要在注册的时候,股东对于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等做出约定就可以,也就是我们说的注册资金认缴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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