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股份公司的股东,持有该公司13%的股份。2009年7月,我因不满公司的经营状况而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董事会以我只是少数股东为由拒绝召开会议。我可以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1-10-03 11: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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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一)会议筹备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二)会议通知。
(三)会前检视。
(四)审议及决议。
(五)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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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召开流程:会议筹备,提前通知,会前检查,审议与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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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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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