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北京公积金提取要准备什么资料

2018-06-28 18: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公积金相信大家应该也会有所了解吧,公积金是有些单位或者是公司给员工们提供的一些福利,如果有缴纳公积金的话,那么不论是买房或者是租房的话都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那么今天我们来介绍有关于北京公积金提取要准备什么资料的问题。以下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提供的。

  北京公积金提取要准备什么资料

  根据公积金提取的不同的用途,所需要准备的资料也不同。但是大致需要准备的资料就是1、提取申请书;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不同情形需要的不同材料。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和频次

  可全额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可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

  (1)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3、其他提取:

  (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注: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提取时限:提交申请后三天内到账。

  付款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采取转入个人银行储蓄账户的方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所在单位银行账户转付。

  由单位转付的流程为:经职工个人同意,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部审批后,单位可办理通过单位银行账户转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单位在管理部办理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业务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将公积金提取金额划入单位银行账户,由单位转付职工个人。

  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对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什么情况可以全额提取,什么情况可以部分提取有所了解了吧!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其它 9999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