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咨询

我于2016年12月初签署了购房合同。移交程序原定于2017年1月20日完成。起初,我付了5万英镑的定金,其他费用按计划在转账后付清。后来,因为房东自己的房子还没有交给我们,现有房子的主人不想把它卖掉。签订合同是为了支付双倍的违约金,但房东现在不愿意支付违约金。谁更有利于就此问题提起诉讼?我们能得到违约赔偿金吗?

2022-08-11 07: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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