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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特点

2019-03-20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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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花1万元报销6000元,这是社保,你存1万元,能给你30万,这是商保。由此可见商业保险还是很重要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特点是什么?商业保险的购买原则是什么?商业保险种类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特点

  一、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特点

  1、按服务项目结算

  由于按服务项目结算,医疗机构没有动力去控制医疗费用,按这类方式进行结算的城市,普遍医疗费用偏高,费用增长偏快。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可以根据社保机构规定的考核指标的采取相应的补偿方式。

  2、按服务单元结算

  在单纯的按服务单元结算方式下,医疗机构有控制医疗费用的积极性,人均医疗费用一般不会很高。但在这种结算方式下,医疗机构可能会存在“替代补偿”的行为,将应由社保机构支付的转嫁给参保人员支付,导致参保人员个人自付比例偏高。所以,根据这种情况,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比较适合采取对个人自付部分按一定比例进行二次报销的方式。

  3、能够对被保险企业或参保人员进行合理的选择

  目前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是针对企业,采取团体险的承保方式,这就需要保险人对企业的有关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影响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企业因素主要有:企业工作内容、健康福利状况、以往医疗费用水平、被保险企业年龄结构等。

  4、能够设计出针对具体情况的附加条款

  一些特殊疾病的治疗,需要使用特殊的治疗、药品,这类治疗项目或药品可能特别昂贵且不属于医疗范围内。如血液透析病人,需使用骁悉或一些升白药等,这类药品,价格昂贵且大部分不在医保范围内,参保人员一旦需要使用便导致个人负担沉重。保险人可针对这些治疗项目和药品设计出相应的附加条款,使参保人员能较低的费率获得较充分的保障。

  5、可与医保紧密结合,共同控制道德风险

  由于医保也有控制费用和杜绝不规范医疗行为的责任,在这点上,医保与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一致的,但医保具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不具有的力度和效果,保险人可以通过与医保密切合作,来最大程度控制医疗道德风险。

  二、商业保险的购买原则

  1、先保大人,后保小孩

  大多数家长会在有了孩子之后,会考虑给孩子制定一个周全的保障计划,与此同时,家长往往忽略了要给自己买保险。事实上,对于孩子来说,最大的保障是来自于父母,一旦孩子所依赖的父母出了意外,尤其是没有任何经济能力的孩子才是真的失去最基础的保障。因此,买保险要遵循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先保家长尤其是对家庭财务贡献度最高的人。

  2、先满足保障需求,后考虑投资需求

  购买保险应先满足自身保障的需求前提下,再考虑投资的需求。连基本保障都没有,一旦投保人出现,就更谈不上其他的投资了。所以,有必要先考虑满足基本保障,再考虑其他。

  3、先满足保额需求,后考虑保费支出

  在购买时,应先满足保额需求,后考虑保费支出。这主要是因为保额要比保费更重要,保额作为必要的保障额度,购买的太少会就没有了什么意义,太多则不再自身的承受范围,所以,应选择合适的范围为宜。另外,保费是需要根据投保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不同的人身阶段、不同的财务状况、不同的职业类别,可以有不同的选择方式来安排你的保费支出,消费者可通过合理组合的方式来达到自己所需的保额。

  4、先满足人身保险,后考虑财产保险

  大多数的人认为要先考虑财产保险的购买,却往往忽略为自身投保人身保险;也有很多企业主会为企业投保财产保险,而不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这实际上出现了本末倒置的问题。

  5、先满足保险规划,后考虑保险产品

  一般情况下,购买商业保险先满足保险规划,后考虑保险产品,这样更有利于投保人的保障更全面,利益最大化。

  三、商业保险种类

  1、根据投保人的数量分类,可分为个人健康险和团体健康险。

  2、根据投保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短期健康险和长期健康险。投保时间长短还与投保人的数量结合构成团体短期险和团体长期险,同样与个人结合可构成个人短期险和个人长期险等。

  3、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1)疾病保险疾病保险是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患有保险条款中列明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定额补偿。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也称为医疗费用保险,指对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

  (3)失能保险失能保险也称为收入损失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因被保险人丧失工作能力而使收入、财产等受到损失的一种保险。

  4、根据损失种类分类根据损失种类分类,可分为医疗费用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5、根据给付方式不同分类

  (1)费用型保险。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为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补偿其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

  (2)津贴型保险(定额给付型保险)。津贴型保险是指不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费用支出,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3)提供服务型产品。在此类产品的提供过程中,保险人直接参与医疗服务体系的管理。保险人根据一定标准来挑选医疗服务提供者(医院、诊所、医生),并将挑选出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起来,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并有严格正式的操作规则以保证服务质量,经常复查医疗服务的使用状况,被保险人按规定程序找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治病时可享受经济上的优惠。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补充商业保险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特点是:按服务项目结算;按服务单元结算;能够对被保险企业或参保人员进行合理的选择;能够设计出针对具体情况的附加条款;可与医保紧密结合,共同控制道德风险。若您还有其它的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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