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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保险的两项保险单:XX,行,18年3月投保的保险单,19年3月投保,公司拒绝赔偿,拒绝赔偿的原因:没有如实通知。投保人在2013年因高血压住院治疗过20天左右。投保时,不知道不能带病投保,保险销售员也没有告诉我不能带病投保。

保险赔偿
2021-08-18 07:1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理赔要分情况:
    1、如果本次事故和超载没有因果关系,而超载只是加重了事故的后果,根据保险法近因原则,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但会实行一定的绝对免赔率;
    2、如果存在因果关系,即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因你超载而引发的、超载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 不如实告知具体看客户的现在所患疾病跟之前是否是同一类别的疾病。如果现在所患大病与没如实告知的疾病无关,且是两年后新发的,可以理赔。如果你现在所患大病与你未如实告知疾病有关系,且在两年期间还就诊过,任何公司不会理赔
  • 根据《新保险法》,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两年带病投保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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