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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社会保险法能否追究刑事责任

2018-12-14 16: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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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法顾名思义就是保护我们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违反社会保险法能否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拖欠社保费有什么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违反社会保险法能否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4、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泄露个人信息,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和社会保险待遇,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行为。

  二、用人单位拖欠社保费有什么法律责任

  答:《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虽然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均采用“未依法缴纳”的说法,并未明确是否必须“足额”缴纳。但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相关措施。体现了立法中对未依法缴纳的理解包括未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未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在处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双方的劳动关系提出异议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明相关事实后继续处理。”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社会保险法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要根据违反社会保险法的哪些规定来确定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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