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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异地转移的办法

2019-06-03 17: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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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都会选择在外地进行工作,这就涉及到社会保险转移的问题,社会保险是关系到我们将来的养老金、医疗等福利的。那么,社会保险异地转移的办法怎样呢?换工作一定要转移社保关系吗?养老金会在最后一个工作地领取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社会保险异地转移的办法

  一、社会保险异地转移的办法怎样?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二、换工作一定要转移社保关系吗?

  按照国家的规定,男的满50岁,女的满40岁,换城市工作不能在新的城市建立社保账户,只能建立临时账户,原先交的社保也不能转移到新的城市。所以,不要觉得换城市工作,就一定要把社保转移到新的城市,首先你一定确定你退休的是要在哪个城市退休。其次,要考虑到自己的年龄,社保不是你想转移就能转移滴。

  在五险的异地转移中,真正变动的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因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三、养老金会在最后一个工作地领取吗?

  多少打工者这个厂交两年到那个厂又交两年,到老了回家啥都没有。请在多个城市工作过的小伙伴,一定要确定其中有一个工作过的地区你累计缴满了10年!国家规定你在一个地区养老保险缴费满10年,你就可以在该地区享受退休金。

  养老金的领取一般要缴满15年,到退休年龄才能终身享受养老金,执行延长退休后一般都要等到女55周岁,男65周岁才能领取。

  最让打工者纠结的就是领取地的问题,因为退休金的计算不仅和个人的养老金账户余额有关,还和领取所在地的社保平均工资有关。哪个地区的平均工资高,退休后的养老金也就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社会保险异地转移的办法”的相关内容,具体包括社会保险异地转移的办法、换工作是否一定要转移社保关系以及养老金是否会在最后一个工作地领取三个内容。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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