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咨询

我是外地人,参加了在上海工作,现在在上海生孩子,在上海交的是3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怎么发的,是按照什么标准发的工资?

2020-09-05 10:47: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进行了规定,在生育保险方面,即使女方没有工作,只要丈夫参保,同样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以下是关于男职工的生育保险方面的规定。
    一、男职工如何使用生育保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注: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 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二、男职工的生育保险的待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第
    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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