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咨询

我与李先生签订了水泥购销合同,并同意使用合同履行地法院的管辖权。然而,合同没有具体说明履行合同的地点,并同意李先生负责将水泥运至A地点。后来,李先生未能按照约定交付水泥。我向a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李先生认为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因此管辖权条款无效,应由其住所地B地法院管辖。对不起,李对吗?如何确定购销合同的履行地点?

2021-09-28 12: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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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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