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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有权设定的处罚种类

2019-09-29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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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依法治国的进程当中,行政处罚相较于刑事处罚就是起到一种过渡性的作用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行政处罚法有权设定的处罚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设定权可以分为哪几种?行政处罚权可以委托的主体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行政处罚法有权设定的处罚种类

  一、行政处罚法有权设定的处罚种类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设定权可以分为哪几种

  1、法律的设定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可以创设各种行政处罚,且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创设拥有专属权。

  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创设权方面可以创设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各种行政处罚;规定权方面,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3、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创设权方面,可以创设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规定权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4、行政规章的设定权。创设权方面,只能创设一定数额的罚款和警告的处罚;规定权方面,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三、行政处罚权可以委托的主体有哪些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实施。授权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处罚法有权设定的处罚种类、行政处罚设定权可以分为哪几种、行政处罚权可以委托的主体有哪些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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