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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请超期怎么办

2019-06-05 15: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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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给予孕妇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生育津贴申请超期怎么办?生育津贴如何申领?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生育津贴申请超期怎么办

  一、生育津贴申请超期怎么办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二、生育津贴如何申领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5、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三、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吗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是一回事,其主要区别体现在发放机构、享受条件等方面,具体如下:

  1、两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2、两者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有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

  3、两项享受条件不同。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4、两者范围不同。在实行生育津贴制度的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候,由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生育津贴申请超期怎么办、生育津贴如何申领、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吗的相关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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