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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怎么规定离职时工资和赔偿结算的

2020-07-06 15:5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一、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只要当事人与用人单位的合同开始生效,等等。
  • 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之后,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约定向其支付工资。对于自动离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结算工资至其最后工作日,此后未出勤提供劳动的,可以不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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