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XX公司工作。在试用期内,我白干了四天。我没给钱
-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在试用期讨薪问题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