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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法院提前多久下传票

2021-12-21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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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开庭时间需要根据法院案件的多少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案件不是很多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受案之后不久就可以下达传票。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刑事案件法院提前多久下传票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刑事案件法院提前多久下传票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传票下达时间,一般应当会在案件受理后7天内发出,具体要看法官日程安排。


刑事案件法院提前多久下传票


  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有什么特点

  我国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具有以下特点:

  1、主体具有特定性。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包括其他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严重的构成犯罪。其中,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三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可以采用;拘留只有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才可以采用,法院无权采用;逮捕只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才有权批准或决定适用,公安机关只有执行权。

  2、对象具有唯一性。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1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国外有些国家规定对证人可以进行拘传,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因此公安司法机关在适用强制措施的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不得扩大其适用范围。

  3、剥夺的权利具有人身性。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包括对物的强制处分。

  4、目的具有预防性。强制措施是一种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而不是为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惩罚。强制措施同刑罚和行政处罚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

  5、适用上具有法定性。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和程序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严格控制强制措施的适用,防止出现因为滥用强制措施而产生的侵犯人权等问题,公安司法人员在适用时不得突破法律的规定任意自由裁量。

  6、时间上具有临时性。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随着刑事诉讼的推进,当适用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减弱或者消除时,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强制措施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三、刑事诉讼的审判阶段程序如何?

  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判决宣告后,如被告人和检察院不提出上诉或抗诉,则该判决在10日后生效并交付执行。被告人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10日内以口头或书状形式提出上诉。检察院不服判决可以提起抗诉。

  二审法院接到上诉或抗诉后,可能开庭审理,也可能只是进行书面审理。其如果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的,维持原判;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撤消原判,直接改判;原审法院审判过程中违反程序的,撤消原判,发回重审。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程序到此终结。

  判决作出以后,检察院或者被告人如有异议,可以依法抗诉和申诉,但上诉和申诉并不必然启动再审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传票下达时间,一般应当会在案件受理后7天内发出,具体要看法官日程安排。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刑事案件法院提前多久下传票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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