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申请咨询

您好,根据《劳动法》,辞职申请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什么是“书面”?电子邮件辞职信也要提前一个月通知雇主。如果雇主既不批准也不安排后续的人员交接和辞职程序,该怎么办?

期待您的早日回复,非常感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4-16 06:2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是劳动者辞工的一项义务,而30天是用人单位批准辞工的一个最后期限,在30天内用人单位为了正常的生产安排也是有权要求劳动者办理离职的
  • 临时工辞职也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临时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临时工提出离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况下要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并且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如果您是处在试用期,那您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正式员工,那您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