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南京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怎么办理

2020-12-29 17: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住房公积金基本上是职工在哪个单位就由哪个单位来办理,如果职工离职了的话,那么原用人单位还需要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封存。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南京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怎么办理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南京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怎么办理

  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经办网点,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集中封存户;

  2、单位合并、分立、破产,职工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当自办妥变更或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中心的《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到经办网点,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集中封存手续;

  3、集中封存户职工与新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新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南京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怎么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商贷转公积金有必要吗

  不少购房者都有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但买房时或因账户余额较少或楼盘限制等因素而选择了商业贷款,所以后期为了减少房贷利息想转为公积金贷款,但其实商转公不一定划算,而且并非可以适合所有人。

  1、看看你的还款剩余年限

  如果你购房的商业贷款处于还款前期(如前两三年),转为公积金贷款还是比较划算的,但如果已经是还款期限的后期,就没有商转公的必要了。

  2、是否考虑提前还款

  如果你打算在最近几年内提前还清购房所有贷款,也不用再去考虑办理商转公。事实上,商转公一般都要根据与原申贷银行的合同来走,征得原银行同意后可能还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罚金,再加上商转公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费用,最终也不一定划算。

  3、是否准备公积金二次贷款

  一般来说现在很少人买房可以做到一步到位,不少人未来都有改善住房的需求,但如果是二次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减少可能会增加你未来的置业压力,甚至影响未来的购房打算。所以对于能够承受商贷月供且很有可能二次置业的购房者,也不推荐办理商转公贷款。

  4、部分区域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

  如果你名下有两套房子,并且商业贷款的利率是有折扣的,同样不建议你办理商转公。因为部分区域的城市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要上浮10%.如果你二套房的商贷享受了一定额度的优惠,利率有可能比公积金利率更低。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劳动者与新单位劳动关系成立后,新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南京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怎么办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