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南京公积金补缴说明书

2018-06-29 17: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现在公积金也不是只有单位才能购买。自己也可以购买,如果经济愿意导致一段时间没缴纳,后面补缴,怎么补缴。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南京公积金补缴说明书。

  一、南京公积金补缴说明书

  (一)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职工逐月应缴住房公积金明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应当按历年的缴存比例,以相应的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计算应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均无法提供职工工资情况证明材料的,按照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

  (三)住房公积金补缴分为按月补缴和绝对额补缴。如果系统提示某职工有欠缴信息,应当办理按月补缴;如果没有欠缴信息,可以办理绝对额补缴。按月补缴和绝对额补缴应当分别办理。

  (四)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汇(补)缴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汇(补)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规定格式建立补缴审核电子表格,单位携带表格、支票或现金、电子表格、经办人身份证,到服务网点办理补缴审核。

  二、南京公积金申请材料

  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居住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婚姻状况证明

  3、购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5、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

  6、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

  7、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

  以上就是南京公积金补缴说明书。如果你有这方面的情况,在补缴之前进行了解,会更加方便。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找法网提供的有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