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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

2022-11-04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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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一般是对罪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构成该罪的,实行双罚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有主体是一般追讨、主观上是故意等。

最高人民法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相关公民信息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区别

  1.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只能是邮电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虽然也可以是利用职务便利开拆或隐匿、毁弃他人信件的邮电工作人员,通常主要是邮电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公民。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既可以是信件,也可以是电报或其他邮递物资;后者的犯罪对象则只能是信件。

  3.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既包括邮电部门的正常活动和信誉,也包括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后者则仅包括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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