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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民法是什么

2018-07-02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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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那么我国的现行民法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找法网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现行民法是什么

  我国现行民事法律体系,也就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民法商法,具体包括:1.民法;2.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3.知识产权;4.债权;5.婚姻家庭继承;6.市场经济主体;7.证券、期货、债券;8.海商;9.保险;10.票据;11.租赁,等十一大类。

  如果从狭义上来讲,就是上述第1类的民法。而其中最基本也是唯一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具有民法典性质的《民法通则》为统领,包括物权法;合同法;继承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

  二、之后做过两次修改:

  1986年4月12日,民法通则制定于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民法通则中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作出修改,修改如下:1.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修改为:“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2. 删去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是保障我们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这个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

  从法的制定和法的实施上考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有一个。人大专门委员会、政府部门和地方都没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这些机构既没有必要更没有可能在国家法律体系之下或以外建立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

  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商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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