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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派出所立案,可以撤诉吗??

2021-01-15 11:5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撤诉的条件:
    (1)前提条件?
    行政撤诉的原告必须具有申请撤诉的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原告申请撤诉的意思表示有两种:
    ①明示的意思表示。
    原告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明确表示放弃诉讼,申请撤诉。体现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中。
    ②默示的意思表示。
    原告不明确表示要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但依其行为可推定其有申请撤诉的意思表示。
    (2)根本条件
    行政撤诉的根本条件是人民法院行使撤诉准许权,审查撤诉申请,确定其合法性,然后作出准允撤诉的裁定,行政撤诉方可成立。
  • 公安机关撤销刑事案件,需符合一定条件。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 给人造成轻伤害,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因此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撤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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